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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二十三章 叶记薯片,风靡大明

    作品:《大明:赈灾粮换粗糠,老朱气炸了

      第二十三章叶记薯片,风靡大明

    “光用嘴说,是最没有诚意的认错。”

    叶轩信手一挥,直接将李大牛扔在地上。

    随即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,直接挡死大门,淡淡道,“拿出你的诚意,给我看看,你是不是真的错了。”

    李大牛浑身战战兢兢,讪讪道,“叶大人,您说吧,要我怎么诚意……”

    “你让我说?”

    叶轩挑了挑眉,饶有兴味道:“我觉得,还是你自己说比较好。”

    “让我说的话,你未必能给,给得起。”

    “比如……我要你的命来认错,你给么?”

    李大牛吓得浑身一个激灵,急忙摇了摇头,“别别,叶大人,求你千万别杀我,饶我一条狗命!”

    “要不……以后这家店的房租全免,叶掌柜只管做生意,我分文不取!”

    叶小兰眼中流露出一抹精光,对于李大牛这种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来说,这绝对已经算是大出血了。

    叶轩却摇了摇头,淡淡道,“不够。”

    “啊……”

    李大牛吞了口唾沫,咬咬牙下定决心。

    “那……我这个房子,就送给叶掌柜的!”

    “从今往后,这个防止归叶掌柜所有,是自己住,是做生意,还是卖了换银子,我绝不过问!”

    叶轩挑了挑眉,饶有兴味道,“这倒还算是有点诚意。”

    “不过,还是不够。”

    “还……还不够?”

    李大牛差点眼泪没掉下来,哭丧道,“叶大人,那您究竟要怎样啊?”

    叶轩摸着下巴略一思忖,淡淡道,“叶掌柜的父亲,在你这里做多少年生意了?”

    李大牛小心翼翼回答道,“大约……大约有十几年了吧?”

    “人家给你交了十几年房租,你白拿十几年的钱,未免太不公平了。”

    叶轩笑道,“不如这样吧,从今往后这座房子,这片地,归叶掌柜所有。”

    “此外,你每个月付十两银子的房租,交给叶掌柜。”

    “这样,咱们的账就一笔勾销,如何?”

    李大牛嘴角微微一抽,险些没一口老血喷出来。

    自己的房子没了不说,每个月还得倒往里撘租金。

    这特么哪里是官啊?

    就算土匪,也没什么狠啊?

    然而,面对叶轩身上恐怖的凶威,李大牛根本没有反抗的勇气。

    只得无力地点了点头,苦涩道,“我依,我全都依……”

    ……

    疤龙等人被打跑之后,便再也没有来找过事。

    也不知是被叶轩打怕了,还是胡德彪让他们收手。

    而叶轩也只关上门来,和叶小兰研究生意,没有去为她伸冤。

    当然,叶轩可不是得到了做生意的店面,就翻脸不管。

    只是此事,牵扯到当朝四品大臣胡惟庸,必须从长计议。

    胡惟庸何许人也?

    他是李善长的得意门生,华夏最后一位宰相,也是大明最精明的权臣之一。

    文官们唯他之命马首是瞻,武将们和他的关系也都极为要好。

    在朝中擅权专政、结党营私、却做得严丝合缝、滴水不漏。

    说实话,史书之中胡惟庸的做派和手段,连叶轩看了都钦佩不已。

    如果不是赶上朱元璋这位千年难遇的洪武大帝,换上大明后世任何一位君王。

    胡惟庸都一定可以稳坐相位,大权独揽,甚至成为王莽、曹操那种权臣。

    叶轩并不是没有勇气和这家伙斗。

    但是,现在他只是一个小小七品县令,人微言轻,连做胡惟庸对手的资格都没有。

    等有朝一日,自己进入朝中,手握大权之后,一定要和胡惟庸来上一场痛痛快快的斗法。

    ……

    半个月后,叶轩将府库中存的土豆,调了一半运到应天。

    同时,又挑选了两个年轻精明的衙役,来给他做帮手。

    叶记饭庄,正式重新开张。

    重新开张的叶记饭庄,只卖三样美食。

    薯条,薯片,旋风土豆塔。

    薯条五两银子一包,薯片十两银子一袋,旋风土豆塔十五两银子一串。

    原本,叶轩还准备了不少套路和活动,来推广他们的新产品。

    但没想到,这些东西全都多余了。

    他们在门口支上一口大油锅,当街炸薯片薯条,美拉德反应的香味飘满街道。

    仅仅第一天,叶记饭庄的土豆美食,便直接火爆整个应天府。

    应天府作为大明都城,名门富户、士绅地主、官宦子弟,数不胜数。

    这些人平日山珍海味都已经吃腻,什么珍馐都吃到吐。

    第一次品尝到这么新鲜的美味,瞬间一个个都疯狂了。

    每个大户来了,都是直接几十包几十包薯条的要。

    将两个伙计忙得手忙脚乱,叶轩和叶灵儿都不得出来帮忙。

    短短三天,叶记饭庄的土豆美食风靡整个江南。

    短短五天,整个大明人尽皆知。

    无数富商巨贾,尤其北方未遭旱灾的那些地区的商人,全都千里迢迢赶来应天府。

    只为能尝上一口叶记饭庄的薯条,体验体验什么叫神仙的滋味。

    ……

    这日傍晚,皇宫内。

    朱元璋坐在桌案前,专心致志批着奏折。

    太监马福通端来晚饭,毕恭毕敬道,“皇上,该用膳了。”

    朱元璋仅仅瞥了一眼,便兴味索然,淡淡道,“放那吧。”

    马公公担忧道,“皇上,您今天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。”

    “老奴求您多少吃点吧,不然龙体怎么受得了啊。”

    “饿不死。”

    朱元璋冷冷回了一句,便继续专心沉浸在奏折中。

    马公公见状,也只得无奈叹了口气,将餐盘放下后,小心翼翼离开。

    朱元璋又连批了十几份奏折,只觉得身心俱疲,站起身长长伸了个懒腰。

    突然,他鼻子抽了抽,闻到殿外飘来一阵诱人的香味。

    忍不住吞了口口水,走出养心殿,循着香味的来源,一路来到旁边的御花园。

    来到御花园,远远便看到太子朱标和宁国公主,正坐在亭子下聊天。

    然而朱元璋的目光,却如同利箭一般,直接穿过数十米的距离,定格在宁国公主手中抱着的纸袋上。

    看着纸袋中黄澄澄的薄片,朱元璋忍不住咕噜吞了口口水。

    “那香味,就是从二丫头手上飘出来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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